一、会员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行业社团组织、大专院校、研究设计院所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者,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二、入会程序

  • 1、申请入会的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
  • ①申请单位简介;②主要产品及经营业务范围;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向申请单位发放《入会申请表》(会员单位的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担任,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相应变更)
  • 3、申请表填好后加盖公章,寄回协会秘书处
  • 4、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长签字批准后即成为协会会员(在理事会闭幕期间,授权秘书处代行审核会员入会)
  • 5、会员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 6、分支机构吸收会员,经分支机构同意盖章后亦应上报协会秘书处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会员享有的权力:

  •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 4、按规定交纳会费;
  •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6、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退会

  •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 2、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违纪处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